行政部门

安保科

发布时间 : 2024-08-02 来源: 浏览量:236

一、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组织、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完成校领导、公安机关布置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二、开展安全、防卫教育。排查学生中不安全因素,解决违纪现象,检查督导门卫、宿舍及重要部门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,积极预防不安全事件发生。

三、调查和侦破损坏财产和师生安全案件,拟定处理意见,排除事故隐患。

四、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档案,做好教育训导,帮助转化,案件调查,检查排除,奖励惩罚,经验总结等记录。

五、处置紧急情况下的不安全因素,处置影响秩序的极端人员。

六、做好校园活动、大型会议的安全防范工作,保证活动、会议安全。

七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,及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八、严格教职工车辆有序停放。原则上不让外来车辆进入校园,如需要进入校园,必须经科长审批。

九、负责保卫科的相关制度建设。

十、负责保卫科所管辖、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登记、维护和管理。

十一、负责校园的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
十二、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晚上12点后方可睡觉(睡觉期间有人进出需及时开门)

十三、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,不准擅离职守,不得做与门卫无关的事。

十四、负责门卫室及校门内外的保洁。

十五、门卫人员要衣着整洁,仪表端庄,说话和气,讲究文明。

十六、值班室一律不允许学生以及外来人员进入闲聊逗留。

十七、学校大门需24小时常闭,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将大门开启。

十八、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学生拿外卖进校(放假期间允许,但必须经门卫检查后方可带入校园)。

十九、值班期间如遇特殊紧急情况,需及时电话联系相关领导汇报情况。

  二十、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,每班巡逻不少于2遍,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。

  二十一、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,按时上下班,并按要求坚持巡查,确保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

十二、自觉完成校领导随时交办的其它工作。